中国通号集成类、制造类企业2025年第一批
联合集中采购供应商公开入围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HCG-2025-05-JT01
中国通号集成类、制造类企业2025年第一批联合集中采购供应商公开入围谈判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通号集成类、制造类企业2025年第一批联合集中采购供应商公开入围谈判采购
1.2采购人:通号(北京)物资有限公司(组织单位)、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通号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通号(西安)轨道交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中国通号集成类、制造类企业2025年第一批联合集中采购供应商公开入围谈判采购,项目基本有效期为:两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对物资清单中涉及的系统/产品生产厂商进行入围。
2.1采购范围:01包:KVM、02包:IKVM、03包:长线驱动器1包、04包:长线驱动器2包
2.2交货期:按采购需求要求交货
2.3交货地点:采购人及其分子公司、下属机构承接的全国各铁路项目地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至20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
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不少于3份2022年至今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其他要求:供应商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于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制造商需与授权代理商共同参加现场谈判)。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产品须具有完整齐全的检测合格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至2025年7月
,每日
9时至12时,
13时至17时(北京
,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