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投资项目后评价
项目概况:金塘大浦口二阶段工程。项目法人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程已于2023 年 12 月完成竣工验收。二阶段内容为1029米长码头及配套设施,主要包括2个7万吨级、1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15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码头平台长1029米,以及配套堆场、道路、辅助用房等,设计吞吐能力为145万TEU,投资35.78亿元。
招标内容:完成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投资项目后评价项目所需的相关报告的编制,并组织完成相关的评审、备案等工作。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稿,45天内提交后评价报告送审稿,评审会后7天内提交报告备案稿。
项目地点:注册后查看
质量要求:按照《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本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并帮助完成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二阶段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备案工作。
四、★招标控制价:24.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②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③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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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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