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本溪市2025年干线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提升工程、本溪市国道丹霍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00% ,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交投公路科技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本溪市2025年干线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提升工程、本溪市国道丹霍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整体施工安排,结合施工实际需求,现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劳务合作采购。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范围为本溪市2025年干线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提升工程、本溪市国道丹霍线等干线公路水毁恢复养护工程施工劳务合作服务。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止(具体实际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服务地点
辽宁省本溪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 年 7 月 8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23时59分,(北京,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响应截止
,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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