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施秉县民族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92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2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标项
标项名称:施秉县民族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9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医疗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 20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或资信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0
23时59分至 2025年07月3
13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