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1平陆县郝北线(G522线至上焦)道路改造工程
1、建设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和安全设施等。
2、建设工期:3个月(9历天)。
3、本次招标金额(最高限价):14263580.00元。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平陆县郝北线(G522线至上焦)道路改造工程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持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7月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1项并
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且总里程数不少于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并经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路面结构类型、交(竣)工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此项应业绩不予认可。
3、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近五年(2020年7月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1项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且总里程数不少于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截图,如无平台截图应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4.拟委派的项目总工近五年(2020年7月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1项并通过交(竣)工验收合格且总里程数不少于5公里的三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路面)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截图,如无平台截图应提供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
5、投标人应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凡被交通运输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且在处罚期内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或者专项查询”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以及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07月0
08时00分起至20
07月1
08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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