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2-440104-04-01-821843 | ||
投资项目名称 |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越秀区内约224 个财政类单元和24 个排水单元的财政部分区域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单元总面积约为263.78 公顷,主要包括新建、改建d200~d1200排水管道约44公里;配套新建DN150埋地连接管和DN100建筑立管;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新建海绵设施及泵站、管线迁改等。(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内容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场地平整、施工临水临电、绿化迁移、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施工期间需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做好周边居民投诉质疑的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周边居民提出的问题。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26.5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
2025年7月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
2025年7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