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文体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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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沈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质量,推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质、文化素养、强健体魄,对有就业意愿及已就业的军转干部提供就业推荐、指导和相关政策解读等。把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积极健康的政治方向,丰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主题的,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精准就业对接服务,常态化举办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的文化讲座类、重大节日活动类、文体类活动。
二、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计2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财行【2018】86号)文件标准执行。原则上应根据活动实际情况,扣除住宿费、部分伙食费后不高于文件最低定价。如文件内无相应价格标准的以实际市场调研价格为准。
001包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开展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和红色教育活动等;配合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其它活动(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等。履约期限为一年,履约期限内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各单项活动组织次数不少于30天(含各项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单项活动体力及脑力消耗程度合理安排活动,活动
为半天的,人均费用为供应商全天费用的二分之一)。红色教育活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优势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及场次安排,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能力及本项目内容、项目预算进行其它文体类活动服务拓展。
002包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开展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等活动,配合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其它活动等。(供应商配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等,应紧跟党的主题教育,结合七一、八一、春节等节日和纪念日,配合需方要求展开红色教育节庆活动)。履约期限为一年,履约期限内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各单项活动组织次数不少于30天(含各项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单项活动体力及脑力消耗程度合理安排活动,活动
为半天的,人均费用为供应商全天费用的二分之一)。节日和纪念日活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优势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及场次安排,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能力及本项目内容、项目预算进行其它文体类活动服务拓展。
三、报价说明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财行【2018】86号)文件标准执行。原则上应根据活动实际情况,扣除住宿费、部分伙食费后不高于文件最低定价。如文件内无相应价格标准的以实际市场调研价格为准。
投标报价应包含承办、宣传、组织、人员、场地、设备、器材、搬运、保险、师资费、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开展活动需要相应的场所和设施,交通便利。
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场地、设施。
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开展活动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开展活动需要相应的服务制度和服务体系。
3、供应商应能够提供与活动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活动对象、活动内容的具体特点,单位组织架构上须成立组建退役军人服务部门,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组织实施完成各项活动服务内容,并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制定详细的活动服务方案。
5、供应商的室内活动场地应满足活动需要,保证硬件设施齐全,活动场地空间布局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域。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组织的文体活动应接受需方《沈阳市退役军人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监管,并建立完整的考勤制度和全程影像资料,并以此作为资金结算的依据。其中,全天组织的活动,考勤应不少于2次,考勤不足的按照半天费用或者无效活动结算。
活动中,保存好完整的视频资料(从签到开始至活动结束)。活动后,一周内将视频资料送至招标人单位。未按计划、超过节点、资料不完整或有改动等,则计为无效活动,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001包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
002包供应商配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等,应紧跟党的主题教育,结合七一、八一、春节等节日和纪念日,配合需方要求展开红色教育节庆活动。
2、招标人不保证中标单位能否组织有效的文体活动内容,一切风险后果需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内须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活动方案和活动预算,如中标人未按时提供,经催告
内仍未按要求提供具体活动方案和活动预算,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招标人在中标人履行合同活动期间将对各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中标人有义务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提供其所活动的全程影像资料,如因未留存相应材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单位履行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合同中规定的起止为准,合同终止前中标单位已经组织开展的活动有效,直至活动完成,合同终止后不再开设新的文体活动。
6、中标单位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各级部门对培训服务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监督。
7、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中的要求开展服务。在服务期间,招标人将设立巡查组检查和监督各中标单位对服务合同内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中标单位提供服务内容等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随意更改或减少预设内容的,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意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中标单位还未能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再次整改,再次整改仍未能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对已经开展但未达到需要要求的活动,计为无效活动,不支付任何费用。
8、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在履约地点组织活动,不得转让、委托或外包。
9、每次组织活动前,中标人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活动计划(至少包含、地点、内容等内容)向招标人报备,经同意后,按计划组织。
10.中标单位所组织的文体活动原则上每个班级不少于40人,特殊器材及场地受限的活动以供应方实际报价开班人数为准。如实际人数不足报价人数或服务内容未能有效开展,计为无效活动;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服务费。
六、付款方式:
1、在履约期限内,活动服务费根据活动服务工作有效完成进度,按照中标价格及实际发生活动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关结算明细表、文体活动参加人员签到记录及活动现场视频材料进行结算,履约期限截止即服务终止。如活动服务内容未能有效开展或未提供相关结算明细表、文体活动参加人员签到记录及活动现场视频材料则不予支付。
(2)本合同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价,支付的所需文件、和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的内容为准。
七、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八、履约地点:
沈阳市(中标单位提供的活动场地)
九、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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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沈阳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质量,推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生活品质、文化素养、强健体魄,对有就业意愿及已就业的军转干部提供就业推荐、指导和相关政策解读等。把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引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积极健康的政治方向,丰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为主题的,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精准就业对接服务,常态化举办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的文化讲座类、重大节日活动类、文体类活动。
二、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计2个包组,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得兼中。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财行【2018】86号)文件标准执行。原则上应根据活动实际情况,扣除住宿费、部分伙食费后不高于文件最低定价。如文件内无相应价格标准的以实际市场调研价格为准。
001包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开展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和红色教育活动等;配合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其它活动(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等。履约期限为一年,履约期限内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各单项活动组织次数不少于30天(含各项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单项活动体力及脑力消耗程度合理安排活动,活动
为半天的,人均费用为供应商全天费用的二分之一)。红色教育活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优势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及场次安排,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能力及本项目内容、项目预算进行其它文体类活动服务拓展。
002包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开展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等活动,配合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其它活动等。(供应商配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等,应紧跟党的主题教育,结合七一、八一、春节等节日和纪念日,配合需方要求展开红色教育节庆活动)。履约期限为一年,履约期限内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各单项活动组织次数不少于30天(含各项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单项活动体力及脑力消耗程度合理安排活动,活动
为半天的,人均费用为供应商全天费用的二分之一)。节日和纪念日活动,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及自身优势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及场次安排,人均费用不高于100元/天。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能力及本项目内容、项目预算进行其它文体类活动服务拓展。
三、报价说明
按照关于印发《沈阳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财行【2018】86号)文件标准执行。原则上应根据活动实际情况,扣除住宿费、部分伙食费后不高于文件最低定价。如文件内无相应价格标准的以实际市场调研价格为准。
投标报价应包含承办、宣传、组织、人员、场地、设备、器材、搬运、保险、师资费、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开展活动需要相应的场所和设施,交通便利。
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开展活动所必需的场地、设施。
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开展活动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开展活动需要相应的服务制度和服务体系。
3、供应商应能够提供与活动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发票。(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活动对象、活动内容的具体特点,单位组织架构上须成立组建退役军人服务部门,安排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组织实施完成各项活动服务内容,并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制定详细的活动服务方案。
5、供应商的室内活动场地应满足活动需要,保证硬件设施齐全,活动场地空间布局合理,划分各功能区域。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组织的文体活动应接受需方《沈阳市退役军人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监管,并建立完整的考勤制度和全程影像资料,并以此作为资金结算的依据。其中,全天组织的活动,考勤应不少于2次,考勤不足的按照半天费用或者无效活动结算。
活动中,保存好完整的视频资料(从签到开始至活动结束)。活动后,一周内将视频资料送至招标人单位。未按计划、超过节点、资料不完整或有改动等,则计为无效活动,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001包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乒乓球、棋类、作品鉴赏、硬笔技巧、器乐、舞蹈、声乐、读书会、知识讲座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
002包供应商配采购人开展的各类节庆活动,承办摄影、书法、绘画、合唱、羽毛球、健身形体、古筝、电钢琴、葫芦丝文体活动的展览或赛事等,应紧跟党的主题教育,结合七一、八一、春节等节日和纪念日,配合需方要求展开红色教育节庆活动。
2、招标人不保证中标单位能否组织有效的文体活动内容,一切风险后果需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内须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活动方案和活动预算,如中标人未按时提供,经催告
内仍未按要求提供具体活动方案和活动预算,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招标人在中标人履行合同活动期间将对各活动实行全过程监督,中标人有义务及时向招标人汇报并提供其所活动的全程影像资料,如因未留存相应材料,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单位履行合同期限以具体签订合同中规定的起止为准,合同终止前中标单位已经组织开展的活动有效,直至活动完成,合同终止后不再开设新的文体活动。
6、中标单位不得以招标人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各级部门对培训服务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监督。
7、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中的要求开展服务。在服务期间,招标人将设立巡查组检查和监督各中标单位对服务合同内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中标单位提供服务内容等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随意更改或减少预设内容的,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意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中标单位还未能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再次整改,再次整改仍未能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对已经开展但未达到需要要求的活动,计为无效活动,不支付任何费用。
8、中标单位中标后,应在履约地点组织活动,不得转让、委托或外包。
9、每次组织活动前,中标人须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活动计划(至少包含、地点、内容等内容)向招标人报备,经同意后,按计划组织。
10.中标单位所组织的文体活动原则上每个班级不少于40人,特殊器材及场地受限的活动以供应方实际报价开班人数为准。如实际人数不足报价人数或服务内容未能有效开展,计为无效活动;招标人不予支付任何服务费。
六、付款方式:
1、在履约期限内,活动服务费根据活动服务工作有效完成进度,按照中标价格及实际发生活动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关结算明细表、文体活动参加人员签到记录及活动现场视频材料进行结算,履约期限截止即服务终止。如活动服务内容未能有效开展或未提供相关结算明细表、文体活动参加人员签到记录及活动现场视频材料则不予支付。
(2)本合同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价,支付的所需文件、和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的内容为准。
七、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八、履约地点:
沈阳市(中标单位提供的活动场地)
九、验收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验收报告: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其他应遵循的标准、规范。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上述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0
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1
00时00分(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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