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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省档案馆)建设任务2025年度档案保护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9 档案   档案保护   档案馆  
项目名称: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省档案馆)建设任务2025年度档案保护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服务期

1

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广东省档案馆)建设任务2025年度档案保护修复

一项

10元/页

合同签订至项目通过验收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3.采购类型:服务类。

4.采购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要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述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书面声明);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10)供应商已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2025年07月1至2025年07月1,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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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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