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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9 连云港市   徐圩新区   徐圩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 已由自然资源部、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以自然资办函【2024】2679号、自然资办函【2024】2077号、苏自然资函【2024】830号、苏海环函【2014】154号、苏海环函【2014】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圩新区集中开展湿地岸线补偿修复工作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徐圩新区集中开展湿地岸线补偿修复工作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工程,包括: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盛虹炼化一体化商业油储基地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改扩建工程、港控13宗用海项目等配套的生态修复工程,修复生态恢复型岸线约5400米,修复范围约60公顷等。本项目计划分年度进行实施,2025年度计划完成修复岸线长度3.3km,202度计划完成修复岸线长度2.1km。生态恢复岸线认定工作也按照分年度进行实施。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 XWAXXF-EPC 标段,招标范围包括:

设计部分: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服务等,内容包括岸线修复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海堤路修复、互花米草治理、近滩整治、潮间带生态环境营造、绿化工程及养护(养护期3年)等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全部工作;

3)岸线认定:编制的岸线修复认定报告和工程质量及相关内容须符合国家岸线认定的技术要求,须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相关岸线数据纳入国家大陆岸线数据库等;

4)专题工作:①对岸线修复评价过程进行跟踪,编制完成相应的岸线修复评价报告;②进一步对埒子河口生态环境开展动态监测,对底栖生物及鸟类的生成及繁衍等方案进行评价。上述专题中对环境风险评价的内容须做出说明,且通过专家论证,出具相关意见。

(3)计划工期:总工期73历天,其中2025年度要求在2025年10月3前完成岸线修复及认定长度3.3km。剩余2.1km岸线修复及认定工作20210月3前完成;

节点要求

1)设计周期:2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历天内完成连云港市徐圩新区集中岸线修复修复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审查意见。

2)施工工期:修复方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2025年度修复工作任务并具备交工验收条件(具体开工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3)后续服务:工程完工后3历天内完成生态恢复岸线认定报告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定。

4)剩余2.1km岸线修复及认定工作须在20210月3前完成。

(4)控制价(最高限价):3703.4369万元,本项目投标总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为(35+3358.8484+209.5885)*95%+100=3523.26505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1)工程设计费控制价:35万元;

2)建安工程费控制价:3358.8484万元;

3)其他费控制价为:209.5885万元;

4)暂列金为:100万元。

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其他费不得超过各单项的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列金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不得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证书施工甲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证书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1.2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其中一项业绩要求:

a、2020年7月(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独立投标人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b、2020年7月(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独立投标人完成过至少1项对应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和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2)以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a、2020年7月(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完成过至少1项对应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

b、2020年7月(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反映在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下同)以来,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600万元的生态整治修复工程施工项目。

注:1.设计单位可以将“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设计部分作为“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施工单位可以将“设计施工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作为“施工项目”业绩。

2.已完成的工程设计业绩指方案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下同。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3.1.4人员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海洋或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派遣。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海洋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海洋或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专职安全员数量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职安全员数量至少投入1名。

注:1)项目组人员信息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报表表3中显示的内容为准,未能在表3显示所需的内容则不予承认。

2)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4.2项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联合体各方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资格要求;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各方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为(获取开始):2025年 7月 17时 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为(获取截止):2025年 7月 1 23时 59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为:2025年7月3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为:2025年7月3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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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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