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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汕头市基层办事大厅智能排队叫号导引系统开发(2024-2025年)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1 系统开发   政务服务   办事大厅  
项目名称:汕头市基层办事大厅智能排队叫号导引系统开发(2024-2025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4,148.3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基层办事大厅智能排队叫号导引系统开发(2024-2025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4,148.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汕头市基层办事大厅智能排队叫号导引系统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85,231.90 -
1-2 运行维护服务 软件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916.4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2月3。项目建设期6个月内完成(包含10天试运行),在完成试运行并初验通过后进入维护期,维护截止日期:20212月3。项目提供一年免费运行维护服务,实际运维期超过一年,则按实际服务时长结算维护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注:若不提供承诺函,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注:若不提供承诺函,则提供20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投标/报价人须按“附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填写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基层办事大厅智能排队叫号导引系统开发(2024-2025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陆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基层办事大厅智能排队叫号导引系统开发(2024-2025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5年07月1 至 2025年07月1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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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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