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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1 水管   雨污水管   污水管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开封市祥符区建祥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DBG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专项资金

2.4建设地点:开封市祥符区境内

2.5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2.6建设规模及内容:

开封市祥符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铺设污水管网、雨水管网及配套检查井、泵站等;对现状程采取必要的改造修缮或设备重置;新建污水厂处理规模4万 m3/d,中水回用1万 m3/d。)

开封市祥符区科教大道等三条道路雨水管网新建项目(科教大道(G310-吉祥路)等2条道路新建雨水管网、检查井及雨水口。)

开封市祥符区城区排水防涝管网设施改造项目(人民路(上禾大道以东至科技大道以西)等4条道路的雨水管网改造,配套检查井、新建偏沟式单箅雨水口及相关附属工程。)

开封市祥符区积水点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文化路(园区路-G310)等3条道路的雨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检查井、新建偏沟式单箅雨水口及相关附属工程。)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22个月)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符合规范、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招标人实际需要的要求;工程建设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一次性工程验收合格;无安全事故。

第二标段:合格

2.9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本项目所涉及需进行方案优化以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开封市祥符区雨污水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投标人须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3.1.3(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提交的不予认可。);

(2)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排水)执业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1.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2025年1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提供的参保证明日期需在发出招标公告日期之后)。

3.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若公司成立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截止

5.1:2025年08月009时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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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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