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二期疏浚、码头、道堆及配套工程施工安保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四航局海南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扩建工程(一阶段)二期疏浚、码头、道堆及配套工程施工因施工需要,现需进行安保服务采购,本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施工范围:完善一期工程范围内的488m码头,包括后轨、安装附属设施等;488m码头前方港池及停泊水域疏浚;道路和堆场,含码头前沿作业地带、纵五路和重箱堆场A5~A7、空箱堆场C4~C5、超限箱堆场、停车场、流机场、机修区、修洗箱场地等,各条道路,一期工程纵五路东侧的临时道路恢复成堆场;新建围墙围网、拆除原一期临时围墙、围网;供电照明;给排水和消防;新建辅助设施:机修车间、材料和工具库生活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泵房、出港大门、防溢油仓库、危废暂 存库、固废暂存库、0号和2号~4号变电所、综合管沟和其他管井等。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488m码头前方港池及停泊水域疏浚施工前应进行原地形复测,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488m码头前方港池及停泊水域疏浚施工前应进行原地形复测,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招标内容:拟采购安保服务,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3)安保人员的相关职责:
1、对双方确定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的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招标方财产、人身安全行为发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负责人员进出、车辆进出、物品进出、巡逻、突发事件、秩序维护及日常秩序维护等工作。
3、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4、负责合同约定的其它事务。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安保人员 |
1、对双方确定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工作,主要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的防范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招标方财产、人身安全行为发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
人*月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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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管理费 |
采用差额增值税,税金为管理费的5% |
人*月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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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暂定24个月。
服务地点: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港区小铲滩起步工程西南侧
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系统电子报价表数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设备证件要求:应提供所供设备所有证件及资料。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招标人按照《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已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可以要求禁止投标,另对黑名单内的投标人因目前系统无限制进行强行投标的情况不给予符合性通过。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牵头单位承诺),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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