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去除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氨氮去除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氨氮去除剂采购项目,预算约85.5万元
2.服务内容主要是氨氮去除剂,袋装25kg/袋,有效物质含量≥99%,白色颗粒,PH值(1%):5-7,PH值适用范围为2-12,对氨氮的去除率达90%以上(每方水中氨氮含量增加680mg/L,药剂相应投加量不能高于10公斤)。
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12个月,分批送货,具体交货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

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

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

至投标截止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

至投标截止

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

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投标截止

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投标截止

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

当日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7.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2025年7月1

08时30分---2025年7月2

17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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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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