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保证金(元) |
到货地点 |
|
1 |
槽钢 |
14#b |
吨 |
280 |
伍仟元整 |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麻江镇 |
角钢 |
Q235b,∠50*50*5 |
吨 |
4 |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麻江镇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数,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2.合格投标人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钢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如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其总公司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如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至少需提供三个及以上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
注册后查看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