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A注册后查看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环境质控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整(¥5100000.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元整(¥5100000.00);(固定总价包干,投标人总报价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
(五)项目简要说明: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环境质控系统及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9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如涉及相关部门验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七)免费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2年,从验收合格起,在此期间,除人为因素外,若不能正常使用,投标人应免费质保维修,并提供操作咨询服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注册在投标人处。(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内附投标单位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自本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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