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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6 物业管理   物业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委托服务范围包括办公楼、宿舍楼、中控室、检维修楼、总降变及化验楼的室内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厂前区室外公共环境及厂区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每年5月至10月期间每周至少3次对厂区主道路进行洒水清洗,生活垃圾清运,道路及硬化区域清雪、清冰、清运,公司绿化养护、厂前区空调维修、秩序维护、安保及零星维修(水、暖、电等)等后勤综合性服务,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服务地点: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厂区内。

2.5最高投标限价:560万元,280万元/年。

2.6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以来,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在国内至少有1项物业服务业绩,其标的额不小于200万元/年,且合同内至少包含室内保洁、安保、维修服务中的两项服务内容(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未体现上述业绩要求,须提供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20度未出财务审计报告的以投标人编制的财务报告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需自行查询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情况,提供书面承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若投标人属于其他组织需查询主要负责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7月117时至2025年7月2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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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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