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目标客户信息咨询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盐城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目标客户信息咨询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入围56-80家供应商提供目标客户信息咨询及宣传服务供应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如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84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招标。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合同期间无违约、质量、合规、考核等退出机制类包含的问题,由采购人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约,可续约1年,最多续约2次。
2.6服务地点:在合同期内按照需要确定地点。
2.7项目预算:5000万元,最高限价:单次咨询服务项目:16元/次(含税);宣传服务:100000元/场(含税)。报价超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投标人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两个查询截图。)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3.9其它资格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5年7月1
17时30分至2025年7月2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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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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