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77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5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A包)(详见磋商文件附件5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实际签订合同且提供实质性服务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5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A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共2个标包,本次采购内容为A包: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5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附件5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2025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A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内容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任意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截图
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任意
。 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1
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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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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