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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警用无人机培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7 警用无人机   无人机   培训  
项目名称: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警用无人机培训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945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45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警用无人机培训服务 警用无人机培训服务 培训服务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945600.00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单年预算为945600.00元,服务期3年,共计:2836800.00元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456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投标,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5-07-17 18:03:59 至 2025-07-2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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