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内容为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2025-2027年工程项目可研与设计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背景、现状需求分析、建设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建设进度、投资估算、综合效益评价等内容的可研及设计编制等。
工程项目涉及专业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运营支撑、安全等。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或框架金额达到上限。
本次集中招标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2名,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预估中标份额 |
专业类别 |
服务地点 |
工程投资估算(万元) |
预估设计服务费(万元,不含税)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万元) |
预估设计服务费(万元,含税) |
1 |
第一名 |
约60% |
人工智能平台、人工智能应用 |
北京市 |
6870 |
189.622642 |
11.377358 |
201 |
2 |
第二名 |
约40% |
其他类别 |
北京市 |
4586 |
126.415094 |
7.584906 |
134 |
合计 |
11466 |
316.037736 |
18.962264 |
335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70%,投标报价折扣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同签署日期自2022年6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人工智能应用、人工智能应用等专业)业绩案例,须提供2个工程可研投资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可研业绩案例或2个单项设计合同或订单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设计业绩案例,且提供合同案例等证明材料。
注: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数量按框架或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3.1.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6人的设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清单列表。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7月1
9时00分至7月23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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