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项目泵车(按泵送方量计费)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项目泵车(按泵送方量计费)租赁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台泵车、1台车载泵(按泵送方量计费)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及地点
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地处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口南侧台州湾浅滩东、西廊岛间水域,西北距椒江口约15km,距台州市中心约26km,距离大陈岛约23km。码头通过长约5.5km的长引桥与台州湾新区产业园相接。
2.1.2工程规模
5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2个2000吨级滚装泊位(水工结构按5000吨级设计),2个1000GT及1个500GT客运泊位(可兼顾1艘1000GT客船和3艘500GT客船靠泊,水工结构均按1000GT设计),码头岸线总长1213m;引桥长度约5504m;同时布置进出港闸口等配套设施。,合同价为85970.28万元,工期30个月。
2.2招标内容: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因施工需要,现租赁1台中联重科“凌云”31米泵车或三一SYM5210THB1F-33米泵车,以及泵送系统参数不差于上述两种型号且具有单侧支撑功能,单侧支撑工况下支腿展开宽度小于4.5米的其他品牌泵车、1台39米及以上泵车、1台9020及以上车载泵。
序号 |
项 目 |
说 明 |
1 |
船机设备名称 |
1台中联重科凌云”31米泵车或三一SYM5210THB1F-33米泵车,以及泵送系统参数不差于上述两种型号且具有单侧支撑功能,单侧支撑工况下支腿展开宽度小于4.5米的其他品牌泵车、1台39米及以上泵车、1台9020及以上车载泵。 |
2 |
包件划分 |
/ |
3 |
计划交货期 |
2025.8.5 |
4 |
工作内容 |
计划用于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的混凝土浇筑施工及从事合法施工作业等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工作。 |
5 |
使用地点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台州湾陆岛联动综合码头(一期)工程项目部 |
6 |
船机设备数量 |
见计划表 |
7 |
设备能力 |
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
8 |
人员要求 |
持证上岗,且满足招标方的施工作业要求 |
9 |
租赁方式 |
按照工作量(混凝土泵送方量)租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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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 |
暂定:2025.8.5-2027.7.19,暂定总方量118400m³,其中小泵车(31/33m)58900m³,大泵车(39m以上)55000m³,车载泵4500m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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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方式 |
由投标方负责 |
12 |
维修保养 |
由投标方负责 |
13 |
其它要求 |
本次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包含操作工人工费及加班费、食宿费、燃油费、混凝土润管剂、人员保险、设备保险、设备必要的配件、各类修理费、设备进出场费用、管理费、调遣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措施费以及税金等一切费用,若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泵车发生故障且预计 1 小时内无法修复,须立即调派符合现场施工需求的备用泵车接续作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租赁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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