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屯留区余吾镇北魏村(董家庄自然村)沉陷民宅赔偿鉴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屯留区余吾镇北魏村(董家庄自然村)沉陷民宅赔偿鉴定项目。
1.2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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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经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屯留区余吾镇北魏村(董家庄自然村)沉陷民宅赔偿鉴定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受公司S2200-1工作面回采影响,处于回采影响范围内的余吾镇北魏村(董家庄自然村)13户民宅发生沉陷,民宅墙壁均出现多处裂缝、房门损坏、院墙开裂等情况。现需聘请鉴定公司对董家庄自然村13户民宅进行危险性鉴定,并出具维修方案及维修费用。详见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出具鉴定报告。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集团余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含)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具有煤矿周围房屋安全鉴定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和相对应的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为准)。
(3)信誉要求:信用记录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2025年7月1
12时00分至2025年7月2
12时00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