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2025-2028年卷烟物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批准执行,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2025-2028年卷烟物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ZL
3.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卷烟送货车辆驾驶、辅助招标方送货人员进行卷烟装车卸车、卷烟送货、回收物流器具、日常车辆维修维保工作以及其他物流相关辅助工作等;
4.服务内容:对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卷烟物流环节终端配送驾驶业务进行外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人需求”);
5.服务地点:临夏州七县一市辖区范围内及甲方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三年(2025年12月-2028年11月3
);
7.项目预算金额:111.6万元/年;
8.最高限价:卷烟物流终端配送驾驶员业务外包单价:4.42元/件,人民币大写:肆元肆角贰分(含税),常规烟及异性烟均按照1件以50条计算,超过此限价予以废标处理;
9.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10.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甘肃省烟草公司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司2025-2028年卷烟物流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不存在行贿行为,且未列入烟草行业和甘肃省烟草商业系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与名单内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信用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应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2025年7月1
9:00至2025年7月2
17:00(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