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2台盾构机改造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南山区白石洲站,途径南山科技园、宝安西乡,终至既有20号线一期机场北站(不含),是实现主副中心快捷联系的一条市域快线,与粤港澳大湾区环湾东岸经济走廊相契合,服务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南山科技园、大空港、东莞滨海湾等发展高地,串联机场北、机场东、皇岗口岸等对外交通枢纽。是支持深圳都市圈构建的重要动脉,对于推动区域一体化,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完善枢纽布局,促进深莞融合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内容及供货范围:
1)招标内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2台盾构机改造服务
2)供货范围:
1.整机进行再制造后各系统功能、外观恢复至出厂状态,并满足《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盾构机准入审查管理办法(2023 版)》的准入要求。
2. 工厂内进行联机调试,合格后方可发货。
3.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免费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掘进100m/台(至少3人驻场),经维修保养的部件不低于1km/台的质保期,主轴承、电机等新换部件质保期按其厂家质保期执行。
4. 要求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内容,以便审查及评估:
(1)总价、分项报价、暂估价等。
(2)详细的再制造方案及具体分项内容、新制改造维修保养进度计划。
(3)制冷系统关键部件的配置、品牌、型号、单价等。
(4)主驱动品牌主要配置、品牌、主要性能等。
(5)主轴承品牌、型号、规格尺寸、图纸、单价、采购周期等。
(6)按招标方的配件清单模板提供维修保养过程中可能需要更换或修复的配件单价,清单内容包括需要配件的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
(7)再制造场地地点、场地相关配置、施工周期、场地费用、人员配置等。
(8)售后服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费用、配件价格。
(9)质保期、质保内容、技术服务内容等,要求提供详细的部件及其质保范围、。
5. 配合盾构机准入时的相关工作(如:方案编写、提供报告等)。
6. 再制造后,原机拆解后剩余的旧配件由投标方回收,单独列项报价,在总价中抵扣相关费用。
7.从厦门到再制造场地、从再制造场地到交付地点的运输由招标方负责,不含在报价总价里。
2.2.2交付:
2台设备均已出洞,进场深圳项目部为2025年12月3
前;
每台盾构机的改造需在上述进场前完成改造并完成进场安装。
2.2.3交付地点: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0号线项目部
2.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2.5履约保证金:无
2.2.6支付条件:
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2.6最高限价:无。
2.2.7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全断面隧道掘进机企业生产与服务水平特级资质,满足深圳地铁准入管理要求(见附件:深圳地铁轨道五期工程盾构管理指南(试行))。
3.2 质量保证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盾构机维修、保养组装及调试相关经验、业绩。
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与本次招标相类似的供货业绩(类似装备品类)并提供证明(入围通知书或合同)。
3.5 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2至20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内;不在现行《中交集团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投标人须为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