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投标优惠率报价形式,设投标优惠率报价范围0≤投标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超过报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许可并依法核准登记注册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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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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