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臧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部自购物资(预制混凝土构件、钢丝网架复合外模板)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聊城市昌元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北臧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制混凝土构件、钢丝网架复合外模板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臧棚户区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安装、景观、配套、设施、采购等交钥匙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计194832平方米。工程内容包含小区院墙及院墙范围内临时用水用电、楼房单体、地下建筑、小区内及周边道路、排水、综合管线、消防、人防、景观绿化及附属设施、城市专业配套、智能化、维修等所有工程的相关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发包人对手续办理、分户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预制混凝土构件(YZGJ-0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混凝土叠合板年产能不低于3.5万m³;具有采购标的物生产加工能力且满足本项目日最大需求量。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24每年均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具有近3年内(2022-2024每年均提供)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投标厂家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方案。
3.1.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投标厂家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2022年-20)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22年-20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2年-20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3.2 钢丝网架复合外模板(WMB-01)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钢丝网架复合外模板年产能不低于40㎡;具有采购标的物生产加工能力且满足本项目日最大需求量。
3.2.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24每年均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最新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具有近3年内(2022-2024每年均提供)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投标厂家须提供采购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方案。
3.2.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20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投标厂家提供成立之日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2022年-20)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22年-20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2年-20
)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