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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市林泉镇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22 室外附属工程   附属工程   卫生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黔西市林泉镇卫生院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95366.59元

5、最高限价:495366.59元

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工及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承诺函,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提供基本账号的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投标承诺函为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0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没有失信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0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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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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