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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3 物流   物流枢纽   经济开发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物流枢纽基地项目设计已由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以鸡开管审批字(2025)6号批准,招标人为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业主为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约70亩,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新建2座自动化立体仓库2.4万平方米、配备智能分拣系统,新建智慧调度管理中心3000平方米;建设新能源充电桩40个、货物转运场地约1万平方米、道路1.2万平方米,同时建设相应的供排水管网、消防、供电等配套设施。2.1.2建设地点:鸡泽保税功能区横六路以南、邯黄铁路以西。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历天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评审全过程及成果提交,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配合施工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的服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当日为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1.3财务要求: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0:00:00至2025-07-29 00: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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