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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回龙镇-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23 污水治理工程   污水治理   排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5

项目名称: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回龙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1,141.7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回龙镇)):

采购包预算金额:1,971,141.7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回龙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71,141.7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历天内完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回龙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乡镇重点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工程(回龙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3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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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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