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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精神康复示范社区创建项目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04 丘北县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丘北县民

政局的委托,对丘北县精神康复示范社区创建项目采购(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丘北县精神康复示范社区创建项目采购(二次);2.2 项目编号:YNXZZC2025011502
2.3 预算金额:25 万元;
2.4服务要求:见第五章《要求》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磋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5 采购项目供货: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2.6 质量要求:按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组织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具体以采购人要求的验收要求等为准)。

2.7 实施地点:丘北县民政局。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由民政部门颁发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

-2025 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制度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

供应商只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即可;

3.1.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1.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

间在 2023 年 0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的情况说明;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果是民间非营利组织机构需要提供书面声明。

3.1.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3.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 号)。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民间非营利组织证书的独立法人;
4.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限定查询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壹仟元整(¥1000.00元)

6.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至 2025 年 4 月 7 日(节假日除外), 08:3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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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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