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山二期电视塔改造项目LED户外显示屏采购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GLFJ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山二期电视塔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鼓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山二期电视塔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文号:鼓政务备〔2024〕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LED户外显示屏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118号2.2规模:显示屏面积为700平方米,产品形态为LED格栅屏。2.3建设工期:110 2.4标段划分:一个2.5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名称:LED户外显示屏2.6数量:1块2.7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2.8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的地方2.9交货期:1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资格审查将全部不予通过;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格式不作强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承担过已完工的面积不小于7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价550万元(含)及以上(合同价仅指设备费及安装调试费)LED显示屏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提供以上三者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均以合同签订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合同或验收证明资料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备注:投标人若是制造商应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商业绩;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可提供代理商自有业绩或所投品牌制造商业绩。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e、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f、投标人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g、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满足正文1.4.3条要求的承诺书。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接受,应满足下列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05-23 0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