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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项目建议书;工可;工可专题)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8 项目建议书   沪宁高速   建议书  
项目名称: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项目建议书;工可;工可专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000000万元(采购包1:243.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采购预算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  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可研编制

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项目可研编制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及项目选址意见,社会稳定评估等所有(预)工可报批所需的行政审批专题工作;以及项目安全性评价等所有(预)工可报批所需的技术性支撑专题工作。

第二标段  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咨询

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项目咨询工作主要包括: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工作进行审查。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 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可研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并提交方案研究成果; (2)方案研究成果审查通过后15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研究成果报告报批稿,直至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 (3)项目建议书批复后30天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报批稿,直至取得工可批复; (4)各专题研究资料提交:需满足研究阶段的需要和报批需要。 (5)在工程前期工作期间,研究单位须根据委托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 第二标段 沪宁高速增设黄埭南出入口互通咨询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项目审批进度进行调整,直至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所有专题取得批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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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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