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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茅山景区基础服务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9 旅游   配套设施建设   配套设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茅山景区基础服务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旅游基础服务设施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饶购2024F001340790 旅游基础服务 1 5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以下相应的证明材料: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凭证和税收凭证、三年以来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来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适合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8、供应商在响应截止前必须按以上要求扫描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作为资格审查,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必须为清晰件,如因清晰度影响评审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4月2 00:00 至 2025年05月0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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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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