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二标段)设计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二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5〕0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38939.8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7条道路的地下管网建设。包括d400-d800的污水管道10658米,d600-d2800的雨水管道14624米,路面修复226747.09平米,建设地点:保定市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功能: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提升高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促进城市开发、提高通行效果,促进经济的发展,在带动区域经济联动发展中起到积极作用。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二标段)设计及其相关服务,包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70.00万元。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其中初步设计完成为2
历天,施工图设计完成
为1
历天)2.4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自2022年4月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一项道路工程或排水工程的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提供均为有效业绩,
以合同协议书
为准,资格业绩的业绩规模不作要求);
3.1.3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度、2023年度、20度);(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如投标人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30 09:00至2025-05-06 17:3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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