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东营港疏港铁路一突堤专用线工程施工 SG-1 标工程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港经
济开发区境内,线路起点为东营港疏港铁路东营港站,沿港城路向东,终点为东营港规划一突堤码头,线路正线全长 9.059km。本项目占用土地约 446.4 亩,区间路基土石方为 7.697 万断面方,站场土石方为 28.25 万断面方,水泥搅拌桩 53 万延米,真空预压 27.3 万平米;特大桥 1 座 4281.67 延长米,其中 1-80m 钢桁梁 1 处,1-(32+48+32)m 连续梁 1 处,涵洞 198.56 横延米;正线铺轨 6.25 铺轨公里,站线铺轨 10. 18 铺轨公里;翻车机小区 1 处,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法规,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建筑垃圾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供应能力,相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的经验。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
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
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本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2)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须具备标物资年产100万 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近1年,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 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5.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
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
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
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本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生石灰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拥有年生产力在10万吨以上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近1年,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 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5.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
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
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本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4)土工布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土工布年产量不低于100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近1年,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 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
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
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本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
人资格证明。
(5)碎石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碎石年生产能力达到30万吨及以上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近1年,至少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查询,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
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
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本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6)房屋材料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需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一年(2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一年(20
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一年(20
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
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本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⑤本次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2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5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
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