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铜坑矿业新增灰岭尾矿库坝面排渗设施项目 已由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业分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原 426.5m 标高和 454 标高辐射井清淤,辐射井各新增6根φ75mmHDPE集渗管、1根φ110mmHDPE导水管;初期坝下游坡面新增6根φ75mmPE排渗飘管,堆积坝425m、430m标高新增4根φ75mmPE排渗飘管,飘管单根长度45m~150m,总长1050m;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项目名称:铜坑矿业新增灰岭尾矿库坝面排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铜坑矿业
建设规模:原 426.5m 标高和 454 标高辐射井清淤和新增集渗、导水管;初期坝下游坡面、堆积坝425m、430m标高新增排渗飘管。
招标控制价: 1356634.17元(其中含暂列金额105328.6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6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5390.97元及税率9%)。
要求工期: 计划用时45个日历天。(实际以开工报告确认的日期往后推算45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矿山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 二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 1 人。
3.2 财务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2021年至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起到投标截止
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 2022 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性质、工艺、施工技术和用途上相似或相近的工程项目;工程类型相同、工程结构相似、工程的功能基本相同。
3.4诚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期内。(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没有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甲方设计方案及要求进行施工,且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其质量合格,符合使用功能等,对设计方案有疑问时,在需要现场变更必须通知甲方相关项目负责人员进行核对。
2)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应达到功能使用要求,渗及相关施工内容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标准,且保证美观整洁长使用年限。
3)投标单位必须做好相应得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人员把控施工进度,做好安全管理。
4)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不得弄虚作假、串标等违规行为。
5)投标单位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履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7)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8)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9)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按时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以上为工程施工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投标,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4月3至2025年5月1
报名。 2025年5月1
18:00为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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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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