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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煤业信湖煤矿升井淤泥沙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4-30 煤业   淤泥   泥沙  
一、项目编号:GY

二、采购人:安徽省亳州煤业信湖煤矿

三、采购方式:面向“聚能物流平台”注册用户开展的物流服务采购活动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

年度预估运量

升井淤泥沙处置服务

矿内及周边

22万吨

2.本项目需处置的淤泥沙总量约22万吨,矿内井下24小时不间断提升(除井筒检修外)目前每日提升量约 3000吨(日升井量预估最大7000吨左右)。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并不承诺均衡作业。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成交后估算值发生变化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涨价、索赔等要求。信湖煤矿升井的淤泥沙(其中可能含有杂物),需清理外运,淤泥沙需成交供应商运出矿外自行处置。

3.本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期限具体以采购人出具的书面通知单为准,不超过壹年,如因市场或生产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4.运输服务费用为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进出场、矿(厂)场地费、装卸费、泥沙处置等所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5.因环保等其他因素导致拟发运厂点未作业,导致任务未完成,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供应商应现场查勘现场作业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计划量的完成。

六、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向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向前追溯)未与采购人在业务合作中发生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假举报等违规违约及其他损害淮北矿业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

4.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运营车辆,具体要求为装载机至少4辆、挖掘机至少1辆,环保自卸车(车身长为7-8米)不得少于10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运输及工程车辆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保证对所投车辆具有完全调度、支配权,能够完全适应委托方作业计划,不得更改委托方下达的运输计划及要求。响应供应商需保证车辆、驾驶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在施工现场24小时待命(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生产。采购人用车前提前联系,成交供应商按指定提供服务。

5.所有服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用车单位、装卸货单位等相关规定。如遇特殊时段或特殊天气按当期政府或相关单位下发的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按最高标准执行。

6.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交强险,车辆、人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关于工程车辆、司驾人员的相关规定,司驾人员须具备驾驶装载机、挖掘机的特种车辆操作证或相应驾驶证,能够承担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车辆、货物损毁等风险。

7.如在物流服务采购及业务实施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结运费、威胁恐吓或言语阻挠其他响应供应商参与的,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按照企业实际损失从应付费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追偿,违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与“聚能物流平台”物流服务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8.响应供应商需具有存放泥沙的处置场地(提供图片证明等资料,格式自拟),必须能容纳采购人矿井升井的泥沙总量。本项目采购完成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泥沙处置场地进行现场踏勘认可后,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合同。

七、采购文件获取:自2025年4月316:00至2025年5月9:00止,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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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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