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S309荷梁线余姚段改建工程二期(海曙界至晓云村、斤岭下村至梁弄段)鹿亭段征迁房屋拆除工程,(鹿招: 25-05)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 ,发包人为 余姚市鹿亭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工程名称:309荷梁线余姚段改建工程二期(海曙界至晓云村、斤岭下村至梁弄段)鹿亭段征迁房屋拆除工程。
2.2工程地点:余姚市鹿亭乡。
2.3工程规模:拆除房屋建筑总面积17778.14㎡,其中(砖混结构面积11738.91㎡,砖木结构面积3022.01㎡,木结构面积1150.05㎡, 简易结构1445.09㎡,钢棚422.08㎡,喷淋系统长度约800米,施工围挡长度约800米,控制扬尘等)。
2.4发包范围:各类房屋及附属物应整体拆除至地面平齐,建筑垃圾处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管理工作的意见》(余政办发(2023)4号)执行、建筑材料回收残值由施工方外运自行处置、喷淋、施工围挡及控制扬尘、拆除后场地平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国家验收评定标准。
2.7安全要求:合同施工工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
2.8工程造价:约130万元(已扣除评估建筑材料回收残值款)。
2.9现场踏勘:为顺利推进309荷梁线余姚段改建工程二期(海曙界至晓云村、斤岭下村至梁弄段)鹿亭段征迁房屋拆除工程的工程进度,业主于2025年5月1:30鹿亭乡政府集中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风险。注:请各竞包人准时出席,如竞包人不出席今后一切风险自负。
3. 竞包人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
3.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的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至竞包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
,结束
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4.发包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23:59 时(北京,下同)……下载发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