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00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泰州市少年宫智能化改造项目,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及无线覆盖、安防监控系统、IP广播系统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建筑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证明) ;
②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③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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