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65万元
5、最高限价(元):65万元
6、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石河子市“西展”片区,空港东路以东。
7、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约149.4亩,总建筑面积61509平方米。主要包括:1#前置仓及分拨中心23298平方米,2#前置仓12446平方米,直播展销中心10765平方米,海关监管中心15000平方米。
8、采购需求:新疆石河子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跨境电商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成果文件需符合相关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需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内按甲方要求提交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需符合相关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需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19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文);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2号);
(9)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123号文);
(1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通知》(兵财库33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3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统称资格证书)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 2025年5月
(
10:00—14:00时)至2025年 5月1
(
15:30—19: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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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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