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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头颈外科4k内窥镜影像系统项目公告
日期:2025-04-30 耳鼻咽喉   影像系统   内窥镜  
1.招标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耳鼻咽喉头颈外科4k内窥镜影像系统项目

 

1.2项目编号:070

 

1.3招标人:航空总医院

 

1.4注册后查看

 

1.5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采购1套耳鼻咽喉头颈外科4k内窥镜影像系统。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2.2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

 

预算单位

 

交付期

 

交付地点

 

01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4k内窥镜影像系统项目

 

2200000.00

 

2200000.00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交付验收

 

北京

 

备注

 

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其他要求:1.如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1)如所投产品为国产设备:a)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b)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要求(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发售:从2025年4月3起到2025年5月116: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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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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