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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06 垃圾房   维修改造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房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0000

最高限价(元):13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生活垃圾房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一)工期:6历天

(二)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经第三方审价后付至审价金额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审价金额超过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付款,审价金额低于中标价,按审价金额付款。

(五)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603号)执行验收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六)报价说明: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等)、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等一些其他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所有风险。

(七)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八)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执行采购人的相关规定。因成交供应商施工而造成人身或财产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九)质量保证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按要求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未作规定的部分质保期为2年,自《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书》签订之日起开始什算。质保期内属于本工程范围内的设施出现任何故障,均由施工单位无偿进行维修、更换。

(十)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应将合法有效的(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7)主要人员社保证明;(8)业绩;(9)诚信投标责任书、保密承诺等原件交由采购人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要求:1.施工方需遵守甲方监管相关纪律,与甲方签订监管安全责任书,接受甲方监督管理,违纪接受甲方处理,涉及违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因施工地点部分为监院内,按监管要求段施工,同时必须遵守附件《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监狱相关方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监院的相关要求》等相关规定。进入监院的人员在公安网可查无前科劣迹。中标人单位及个人要与监狱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确保相关人员遵守监狱规定,不出现涉及与服刑人员相关的违纪行为,如违反规定,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触犯法律,移交相关部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5月023时59分至2025年05月100时00分(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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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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