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160号);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3.1.1大桥安置房项目: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片区安置东区三期二标项目包括C-2-2、C-5地块,目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街道,横一路以南、横二路以北、纵三路以东、纵四路以西。C-2-2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1097m ,规划总建筑面积79331m ;C-5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24592m ,规划总建筑面积82702m 。2 2 2 2
3.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 /)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简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BJ-1 |
电线电缆 |
米 |
793400 |
大桥安置房项目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供货业绩:供应商至少提供两套近三年对应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含相应合同的复印件)。 4.履约信用: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国中铁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企业及相关联企业,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2 份。 5.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的相关规定,须具备投标物资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 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7.其他:投标人应当充分理解、接受采购人对的管理以及激励惩罚措施。 |
货款分期支付:供货全部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当次结算全额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 |
0元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4.2 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5月1
10:00至2025年5月1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