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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生化池更换曝气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5-13 污水处理   水处理   生化池  
1.3项目名称: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生化池更换曝气管项目;

1.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5预算金额:999600.00元;

1.6最高限价:999600.00元;

1.7采购需求:拟对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生化池采购管式微孔曝气器1176米并完成更换安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8供货地点:榆树市污水处理中心;

1.9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历天内完成更换安装并通过验收;

1.10质量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1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吉林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50号文件;

(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

(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六)《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供应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

(二)投标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2025年05月1至2025年05月1,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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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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