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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及提级治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5-13 锅炉   石景山区   绩效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及提级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3.747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3.74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石景山区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分级及提级治理

263.7475

1

针对石景山区锅炉使用单位,开展锅炉底单清查、活动水平信息调查及周边低品位热资源勘察,综合考察锅炉使用、污染物排放、能效管控等开展环保绩效评估,建立全区锅炉使用单位环保绩效清单,构建全区锅炉绩效地图;基于全区绩效现状特征及低品位热资源分析,分类讨论绩效“创绿”适用路径,组织和开展绩效提级及评审相关工作,指导并完成不少于12家锅炉使用单位B级及以上评审申报资料;并筛选可行项目(至少4家)开展创A“一厂一策”提级方案论证,助推石景山区供热能源结构由化石能源向多元低碳供能体系转型和调整。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即105.499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总额的100%(即105.499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承担的部分应达到上述比例。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独立进行磋商,否则响应无效。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点为投标截止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05-14至2025-05-20, 每天09:00至11:30,12: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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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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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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