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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路(朝阳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设计采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3 环境整治   环境   设计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朝阳区朝阳区四环路沿线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四环路(朝阳段)北起健翔桥南至榴乡桥(朝阳区段),全长约28公里,项目实施范围为:道路红线(辅路人行道道牙)外侧可视范围30-100m,面积暂约1500000平方米,对道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整治提升。 

2.3 本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 2025年08月3 

2.4工程建安投资: 19376.28 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 5495900 元

2.6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2.7招标范围 对四环路(朝阳段)沿线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进行方案设计、详细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合法登记注册并存续的从事工程设计的法人实体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中级工程师 

3.4诚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 0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 是 政府采购项目, 预留 (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如设计人非小微企业的,设计人应当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分包后中小企业份额占合同设计费用总金额4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100%。设计人与分包人对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设计人未按上述约定进行分包,发包人将情况反馈给财政部门,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2)确定采购供应商后,如中小微企业所承揽的比例不满足预留份额时,采购合同的供应商需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按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未出现上述情况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

3.9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其他要求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 2025年05月13日11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11时00分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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