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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科技治理平台功能组件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5 中国银行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科技治理平台功能组件产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JST

三、项目情况:

本项目基于招标人现有科技治理平台开发框架,采购1套具有流程引擎、规则引擎、移动端开发、页面模板设计器、基础集成功能、外接能力模块、运维自动化功能的市面成熟工具组件。采购内容包括:

序号

功能

1

流程引擎

2

规则引擎

3

移动端开发

4

页面模板设计器

5

基础集成功能

6

外接能力模块

7

运维自动化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需求书》。

中标人数量:1家。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系统上线运行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不得再收取除中标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285000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MMI3(含)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须为自有,且须提供所投软件产品加盖公章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以合同签订为准),具有类似软件产品销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合同内容、签订、合同正文第一页等合同信息)。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为2025年5月19时0分至2025年5月217时30分止(北京,下同,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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