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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至2026年年度液碱集采项目(广东区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15 液碱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5年至202年度液碱集采项目(广东区域),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2025年至202年度液碱集采项目(广东区域)。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液碱按国标《工业用氢氧化钠》GB/T 209-2018验收,50%液碱达到规格IL Ⅰ要求,30%液碱达到IL Ⅲ要求。同时50%液碱和30%液碱的氟含量≤5mg/L。液碱不得使用废碱或勾兑碱。液碱和片碱的汞≤0.0005%、硝酸钠≤0.005%,溴≤0.0005%,氟≤0.0005%。全年预估用量:5176吨。
2.3服务期:36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投标人对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允许兼投兼中。
2.5交货地点:东江环保广东区域所需液碱分子公司,具体配送地点如下:
序号 分子公司 液碱规格型号 配送地区 年度需求量(吨) 备注(起送量)
标段1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300 30吨起送
标段2 清远市新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0%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 1961 30吨起送
标段3 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0% 惠州市潼侨镇 100 9吨起送
标段4 揭阳东江国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 480 30吨起送
标段5 韶关东江环保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30% 韶关市翁源县铁龙镇 85 15吨起送
标段6 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0%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 1000 30吨起送
标段7 珠海市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50%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 1250 25吨起送、12吨起送
本次采购需求数量为预估量,投标人以固定成本单价方式报价,实际供货数量根据采购人生产计划确定,可能减少或增加,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报价,各需求单位选取该配送地点最低投标单价的供应商合作。
2.6本项目设固定成本单价最高限价:标段1、限价:78元/吨;标段2、限价:103元/吨;标段3、限价:170元/吨;标段4、限价:131元/吨;标段5、限价:215元/吨;标段6、限价:62元/吨;标段7、限价:100元/吨。
2.7没有特别标注的地方则适用所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所有标段)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要求为工业液碱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且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工业液碱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液碱)》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储存单位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批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材料;
(2)代理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授权书,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包含液碱)》及储存单位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批通过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备案材料。同一液碱生产企业与授权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同一液碱生产企业不允许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
3.3运输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8类”)》,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具备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运输车辆必须是专车专运,车上介质必须表明液碱,不允许非液碱车辆配送(提供承诺函)
备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企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②3辆或以上的车辆备案材料及行驶证③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驾驶员与押运员须提供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复印件。④承诺函
B:若投标人不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可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工作,但须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8类”)》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8类”)、双方运输合作意向文件或协议、车辆备案材料,车辆证照3台或以上、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运输车辆必须是专车专运,车上介质必须表明液碱,不允许非液碱车辆配送(提供承诺函)。
备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提供所委托运输单位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②双方运输合作意向文件或协议③3辆或以上的车辆备案材料及行驶证④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有效的危险品资格证(非危险品除外)。驾驶员与押运员须提供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的复印件。⑤承诺函
3.4投标人具备突发应急能力保证并提供相关流程制度和实操规则。能保证供货服务能力,全力配合招标人生产需求,充分了解供货运输距离优势,当招标人需要应急供货时,在5个小时内完成供货任务。(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信誉承诺书》);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誉承诺书及截图)。
3.7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提供信誉承诺书)。
3.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信誉承诺书):
(1)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0)投标人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库中;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18:30至2025年 5月217时30分(北京,下同)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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