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06
2.招标内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购置三台综合测试台,具体如下: 南京卷烟厂购置两台在线四功能综合测试台、徐州卷烟厂购置一台四功能离线综合测试台。
3.交货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4.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含)内交货(以投标人实际承诺为准)。
5. 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名 称 |
数量(台)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单位:万元/台) |
1 |
南京卷烟厂在线四功能综合测试台 |
2 |
96.000000 |
2 |
徐州卷烟厂四功能离线综合测试台 |
1 |
74.000000 |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以电汇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如投标产品为进口品牌,也可以是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视为制造商。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如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投标均无效。若为代理商投标,则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则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请于时2025年05月1至2025年05月2
17时(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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