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供热20

新建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续建)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供热20

新建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续建)施工”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平供热20

新建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续建)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在宏伟路(卫星路-大有坊街)敷设DN800管线约0.675公里,南棵二道街敷设DN250供热管线约0.32公里,涉及供热面积约45.32万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5年6月2

—2025年09月3

,共10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至质保期内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1070704.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5年2月-2025年4月),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

为2025年5月1

17时00分至2025年5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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